問:留學生落戶上海對回國時間有什么要求? 答:留學人員應在回國后兩年內來上海市持續(xù)工作,并且累計待業(yè)時間不能超過兩年。同時需要與本市用人單位依法簽訂勞動合同,并按規(guī)定在本市繳納社會保險費和個人所得稅。 問:社保繳納有哪些具體規(guī)定? 答:不同層次院校的畢業(yè)生需要按規(guī)定繳納不同比例的社會保險,且必須持續(xù)繳納六個月才能申請落戶。碩士階段在國外就讀且本科階段畢業(yè)于國內“雙一流”院校的學生,或本科、碩士階段均在海外500強院校就讀的學生,需要繳納一倍社會保險。本科畢業(yè)于國內非“雙一流”院校且碩士階段在國外非500強院校就讀的學生,或僅有本科學歷且畢業(yè)于國外非500強院校的學生,需要繳納一點五倍社會保險。 問:勞動合同方面有哪些要求? 答:留學人員與用人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有效期需要在兩年及以上,自網上受理之日起有效期需要在三個月及以上,申報時不能處于試用期。工作單位注冊資金需要超過一百萬元。 問:哪些社保繳納情況不予認可? 答:未正常繳納社會保險費而補繳的、繳費單位與簽訂合同單位不一致的、委托非實際用人單位等第三方繳納的、社會保險繳費基數與個人所得稅繳納情況不能合理對應的,這些情況都不予認可。 問:申請落戶需要準備哪些基本材料? 答:需要準備境外學歷認證書、學位證書、成績單;出國留學前國內獲得的最高學歷學位證書;護照、簽證及所有出入境記錄;居民戶口簿和身份證;符合激勵政策的額外材料;戶口本的戶主頁、本人頁原件及同意入戶意見書;如已婚需提供結婚證書,離異需提供離婚相關證明,有子女需提供出生證及計劃生育政策承諾。